时间:2024-07-06 00:06:26 来源:业内新闻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陕西省出产公司制造的部分产品做了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检查。
本次联动检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排有关产品质量查验组织,共检查了西安、咸阳、宝鸡区域4家出产企业的4批次铝合金修建型材样品,经查验,归纳断定合格样品4批次。
检查根据GB/T5237.1-2008《铝合金修建型材 第1部分 基材》、GB/T5237.2-2008《铝合金修建型材 第2部分 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3-2008《铝合金修建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等有关规范和产品出产图纸及产品明示质量开展要求,对铝合金修建型材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功能、壁厚尺度、氧化膜功能、复合膜功能等项目进行了查验。